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57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并跟进服务2025年住建领域招引谋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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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并跟进服务2025年住建领域招引谋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产业发展处 浏览次数: 31次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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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5年是济南市“项目提升年”,按照“盯牢实体经济项目、高水平项目、投资体量大项目”的工作要求,助力传统住建产业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转型升级 ,培育住建产业新质生产力,经研究,现组织提报住建领域招引谋划项目,同步开展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报项目要求
(一)招商引资项目。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
1.项目落地后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注册新公司并正常经营,②产生固定资产投资并首次入库纳统。
2.内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外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
3.内资项目须有市外企业 (含省级企业) 或自然人参与投资。
4.内资项目投资资金不属于财政投资资金、国债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捐赠资金以及相应的物资、设备等;内资项目不属于住宅类房地产开发 (包含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代建的学校等配套项目) 、 “两高”、技术改造、市内跨区 (县) 迁移、发债类项目,不属于道路、机场、水利、电力线路、输油气管网、加油气站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谋划储备项目。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
1.处于筹划、调研、论证及前期推进阶段的项目。
2.对于可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应为预计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未立项项目;对于无法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应为预计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的未签约、未注册项目。
3.符合住建领域发展方向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低能耗 (零碳) 建筑、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燃气供热设施建设改造等住建领域项目。
4.不属于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跟进服务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项目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招引谋划项目提供洽谈、落地、投产等方面的跟进服务 ,助力项目落地建成达效。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填报项目申报表 (详见附件) ,发至邮箱 sjwfzghc@jn.shandong.cn,我局将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服务。相关工作请详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发展处,咨询电话:0531-51705622 (招商引资项目) 、 0531-51705626 (谋划储备项目) 。
附件:1. 住建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2.住建领域谋划储备项目申报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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