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和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 2025年 潍坊市 “揭榜挂帅”项目 ( 第二批 ) 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2025年度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见附件 1) 中 , 已完成揭榜 、 未申报过本年度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 的可参与此次申报 。同一单位多个项目列入榜单且完成揭榜数量超过 1项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
二、揭榜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 备 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须在潍坊市内实施,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3.揭榜单位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路线和项目建设方案 , 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
4 .揭榜单位是多家单位的,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等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
3.合作协议,其中协议中要明确项目名称、技术指标、付款金额、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等内容;
4.打款凭证;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公章);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
四、揭榜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 的 情况。 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 无 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 。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 提供的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已取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主管部门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与系统 填 报内容一致)、主管部门推荐函(说明项目申报单位 “绿色门槛”、社会信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4.项目需同时在网上申报。已经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填写上传申报材料。未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由所在县市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
5.各县市区、 市 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6.系统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为202 5 年 8 月 11 日 - 8 月 2 2 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 202 5 年 8 月 22 日 ,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科 8091365 、 8091363
邮 箱: wfskjjghk@wf.shandong.cn
附件: 1.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2 .潍坊市“揭榜挂帅” 科技 项目申报书
3 .潍坊市“揭榜挂帅” 科技 项目实施方案
4 .潍坊市“揭榜挂帅” 科技 项目汇总表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