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9起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5

为倡导商品适度包装和绿色消费,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销售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一、墨玉县某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过度包装粽子案

2025 年 5 月 22 日, 墨玉县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 辖区某超市 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时发现 , 该 超市 销售的 “端午 · 禧粽 ”粽子礼盒 实际体积为 19507800 立方毫米,超过最大允许体积 8571430 立方毫米,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规定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墨玉县 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 粽子礼盒 。

二、吐鲁番市高昌区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过度包装案

2025 年 5 月 27 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 辖区某商行 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时发现 , 该 商行 销售的 “西贝拾光 · 黄桃罐头 ”食品礼盒 (净含量 425g × 6 瓶 ,外包装规格为: 450mm × 300mm × 130mm )包装空隙率达 63.68 % , 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礼盒。

三、和静县某茶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 5 年 6 月 4 日, 和静县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辖区某茶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执法人员发现该茶馆销售的 “柒氪” 茶叶礼盒 包装有 4 层(由外至内分别为 手提礼品盒、透明塑料封层、硬皮纸盒、非透明包装小袋 ),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和静县 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四、喀什市某化妆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过度包装案

2025 年 7 月 3 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辖区某化妆品店 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发现 ,该化妆品店销售 “海藻补水 ·保湿乳 ”化妆品礼盒(净含量: 200ml+150ml+80g , 外包装规格为 3 5 0mm × 2 40 mm × 10 0mm )包装空隙率达 53.93 % ,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喀什地区 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礼盒。

五、吐鲁番市高昌区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过度包装案

202 5 年 5 月 27 日, 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 辖区 某商行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检查 时发现, 该商行销售的 “ 酷科科 · 核桃仁早餐酱 ” 食品 礼盒(净含量 250g × 3 瓶 ,包装 盒 规格 为 410mm × 320mm × 90mm )包装空隙率 达 84.12% ,产品包装空隙率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 上述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 食品 礼盒。

六、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过度包装案

2025 年 7 月 8 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 辖区 某 商行 开展商品过度包装 专项执法 检查 时 发现 , 该 商行销售的 “每日坚果”食品礼盒(净含量: 322g + 960ml ,外包装规格为 370mm×107mm×333mm ) 包装空隙率达 3 0 % ,产品包装空隙率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 上述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 食品 礼盒。

七、墨玉县某批发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过度包装粽子案

2025 年 5 月 1 5 日, 墨玉县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在 依法对 辖区某批发超市 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时 发现 , 该 批发超市 销售的 “稻香 · 国熣 ”粽子礼盒 实际体积为 20640000 立方毫米,超过最大允许体积 8571430 立方毫米,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规定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墨玉县 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 粽子礼盒 。

八、哈密市石油基地某化妆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过度包装案

202 5 年 7 月 9 日,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石油基地某化妆品店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的 “水循环·烟酰胺焕亮” 化妆品礼盒 包装有 5 层(由外至内分别为 手提礼品盒、透明塑料封层、硬皮纸盒、软皮纸盒、塑料软袋 ),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礼盒。

九、巴楚县某化妆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过度包装化妆品案

2025 年 7 月 10 日 ,巴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辖区某化妆品店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的 “左颜右色”化妆品礼盒(净含量: 110ml+110ml+80g+50g ,外包装规格为 330mm × 250mm × 75mm )包装空隙率达 49.09% ,不符合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 巴楚县 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 化妆品礼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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