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省自然资源厅建议相关部门主动防范、社会公众积极配合

发布时间:2025-07-27 浏览次数:10

针对“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召开视频调度会,对7月下旬和8月全省各地地质灾害发生趋势进行研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防范做好“六个持续加强”、社会公众做好“四个积极配合”,妥善应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结合近5年灾险情大数据分析,“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是我省地质灾害发生最频繁的时段,防范压力大、难度高。近期气象部门预测数据显示,今年“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保山市西部、临沧市西部、普洱市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降雨量将较往年同期增多10%至20%,其余地区与往年同期情况接近。全省预计有3轮强降雨过程,分别为7月19日至24日南部地区有中到暴雨、8月3日至5日全省大部有中到暴雨、8月8日至10日全省局部有小到大雨。

7月中下旬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为昭通市、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保山市、临沧市、普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局地。8月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为滇东北高中山区,滇西北“三江”流域高山峡谷区,横断山脉无量山西南段地区,大盈江流域,红河中下游地区,滇西、滇西南、滇东北地区公路(铁路)沿线,水电开发建设区,矿山开采区等人为活动较强烈的地段,重点涉及15个州(市)的46个县(市、区)。此外,各地还需重点防范突发地震或台风影响区内的次生地质灾害。

省自然资源厅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六个持续加强”,扎实做好主动防范。持续加强源头管控,编制专项规划时尽量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导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配套防护措施,严控新增切坡建房等地质灾害人为诱因。持续加强精准识别,深入推进“空—天—地”一体化监测识别体系建设,做好重要时段、特殊天气期间“隐患点+风险区”巡排查,逐步实施中—极高风险区隐患风险精准化调查。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落实“1262”预警叫应机制,建立健全“4+1”(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单元+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职责架构,加强实时调度和夜间大雨临灾预警“叫醒叫应”。持续加强分类施策,对出现临灾征兆、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的隐患风险实施排危除险,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搬迁可行性强的隐患风险实施避险搬迁。持续加强宣传演练,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优势,常态化开展防灾培训演练,多渠道推广成功避让经验,加大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成功避险奖励规定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值班值守,认真执行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加密强降雨调度抽查,认真开展信息报送,扎实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

省自然资源厅建议社会公众做好“四个积极配合”,主动避险。积极配合识别监测,学习掌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征兆识别和属地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将巡查监测融入日常生活,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村委会、社区或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日常防范,主动参与各类宣传培训演练,更好熟悉居住环境风险点、避险路线、自救技巧和转移安置点等;坚决遵循强降雨期间“住上不住下、住前不住后”等防灾原则,坚决避免高角度切坡建房或在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区活动。积极配合避险转移,合理储备应急物资,时刻保持通信畅通,自觉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分类做好应对处置;严格服从“三个紧急撤离”原则,撤离后切勿返回取物,待主管部门确认安全后再回家。积极配合灾后调查,正确处理紧张惶恐等不良情绪,待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确认无次生灾害发生可能后方可有序返回居所;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或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房屋损毁、道路堵塞等情况,协助标记新增隐患点;全力参与灾后修复和治理工程建设,提升区域抗灾能力,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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