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征集数字山东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1

各市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数字山东标准体系,更好支撑保障数字强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现组织开展数字山东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治理、高质量数据集、数据共享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 一体化数智平台建设、七大领域(党建工作、经济调节、智慧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数智化效能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建、安、管、运”统筹管理、政务数字化应用重大场景建设、数字政府建设评估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项目类型

(一)省级地方标准项目: 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中有关地方标准范围相关要求、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附件1)所列范围之中的,可以申报省级地方标准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实施满1年的,也可申报转为省级地方标准建设项目。

(二)省级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现有标准无法指导开展工作,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全省范围内统一的,可以申报省级数字山东技术规范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数字山东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二)标准规范草案,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具体,具体格式可参考现有标准规范。

(三)省级地方标准项目需填写《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3),省级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需填写《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申请书》(附件4),加盖主要起草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 各有关单位围绕重点征集范围,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申报内容。

(二)初审推荐。 省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协会、企业负责本部门(单位)材料的初审推荐和报送工作;各市大数据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征集及初审推荐,并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立项论证。 省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由省大数据局按程序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立项(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最终未立项为省级地方标准的,自动转为省级技术规范继续开展建设),省级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由省大数据局下发立项计划。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实用导向,聚焦征集范围,重点提报实际业务亟需、内容较为成熟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的不报,单纯概念术语类的不报,可由行政文件替代的不报,平台建设类少报,系列标准尽量整合后申报,并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列明标准规范制修订的政策依据。

(二)请各申报单位加大审核力度,从材料完备性、内容科学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标准规范质量。

(三)往年多次申报未予立项的项目请勿再次申报,立项后逾期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为满足工作需要,对本次征集并立项的项目“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在标准规范文本编制完成后,由相关单位随时报送有关材料,省大数据局将及时组织审核并发布。

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于8月5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石俊龙,0531-51785175

联系邮箱:shijunlong@shandong.cn

附件: 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pdf

2.数字山东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项目汇总表.docx

3.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docx

4.数字山东技术规范项目申请书.docx

内容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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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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