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法律事务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法律顾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拉萨市商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 拉萨市商务局 日常业务需要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 拉萨市商务局 合同审查事务,协助修改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三)参与 拉萨市商务局 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具有经济意义或法律意义的重大事项谈判等。
(四)代理 拉萨市商务局 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 五 ) 根据拉萨市商务局工作需要, 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 。
( 六 )其他由 拉萨市商务局 提出、双方协商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 、法律顾问资质条件
律师事务所承担 拉萨市商务局 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一)律师事务所在 拉萨 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三)配合 拉萨市商务局 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四)工作响应及时,如合同审查意见反馈一般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五)所选派律师需具备 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优先。
四 、申报资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2. 服务方案及报价 。
3. 拟指派律师的执业证、简历及专业领域证明 。
4. 近 3年同类法律顾问服务案例材料(至少3份);
5. 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
五 、评选办法
本项目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原则,综合考量申报单位资质、专业能力、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六、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 “拉萨市商务局法律顾问申报材料”及 公司 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请于 7月30日 18时前送至拉萨市商务局218室(办公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杨鹤 联系电话: 0891-6363726
特此公告。
拉萨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