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5年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9

2025年4月至6月,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281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未经批准的水产养殖用药和禁停用药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 投入品名称

处理结果

1

于志明养殖场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山下村

海参(苗种)

呋喃西林代谢物

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

2

李帅养殖场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崔家盐场

海参

呋喃唑酮代谢物

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51789529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21日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