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主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研究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
2.注册1年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较强的研发或咨询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法人),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课题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
5.每个课题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课题牵头单位应承担课题主要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课题管理主体责任。
6.每个课题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课题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课题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二)课题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拉萨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课题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公务员除外)。
2.课题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在限制申报课题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5.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企业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课题研究。
(三)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申报的课题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2.申报的课题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课题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课题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完备项目申报法定签章手续,及时报送主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2.推荐要求:一是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二是在拉央国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推荐;三是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审核推荐;四是医疗卫生领域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推荐;五是市内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六是宏观领域研究课题由相关市级行业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3.推荐单位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课题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合格课题签署推荐意见,将课题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于市科技局指定受理处。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
4.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5.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其它材料或证明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课题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拉萨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
3.企业牵头申报的课题应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协议中应由所有联合申报单位盖章,课题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18:00时止,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方式:书面纸质材料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5年9月14日-24日期间(周末除外)集中递交到拉萨市人民政府717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PDF(必须与递交的书面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箱:lskjgck@163.com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旦增晋美,0891-6952856
2.2026年度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