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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unanjnsd0122/2025-0000268
主题分类: 卫生
文号:
标题: 督促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机构: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5-09-03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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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星奥陶瓷有限公司(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昭君,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元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MADQXKG513),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西环路中段南石桥路东10米。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于2025年01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莒南卫职罚字【2025】000001号),责令你单位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既末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完全履行处罚决定,现对你单位进行催告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现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我局依法决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莒南卫职催字【2025】第000001号)。你单位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此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催告书送达之日后十日内你单位仍末缴纳应缴罚款及加处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你单位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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