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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潍坊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5-08-12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和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潍坊市“揭榜挂帅”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2025年度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见附件1)已完成揭榜未申报过本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的可参与此次申报。同一单位多个项目列入榜单且完成揭榜数量超过1项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揭榜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须在潍坊市内实施,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3.揭榜单位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路线和项目建设方案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

4.揭榜单位是多家单位的,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等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

3.合作协议,其中协议中要明确项目名称、技术指标、付款金额、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等内容;

4.打款凭证;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公章);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

四、揭榜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情况。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已取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主管部门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与系统报内容一致)、主管部门推荐函(说明项目申报单位“绿色门槛”、社会信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4.项目需同时在网上申报。已经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填写上传申报材料。未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由所在县市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

5.各县市区、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6.系统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为2025811-822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82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科  80913658091363

    箱:wfskjjghk@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2.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报书

3.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4.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汇总表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5811日 

附件1: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docx

附件2:潍坊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4:“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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