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人才政策汇编
1、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对新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给予50-400万元资金扶持,省给予200-400万元资金扶持,市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引进或新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区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2、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对新申报入选的“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省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市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引进或新申报入选的“万人计划”专家,区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3、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类,省给予300-500万元资金扶持;科技创业类,省给予100-500万元资金扶持;产业技能类,省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市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产业技能类,市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区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产业技能类,区给予25万元资金扶持。
4、市“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市、区给予创新类人选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创业类人选最高800万元经费资助。
5、潍坊学院校地校企人才共享发展政策:潍坊学院与校企共享人才(市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省级以上重点人才)签订3至5年聘任合同,潍坊学院为校企共享人才每月发放不少于2000元的岗位津贴,市里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
6、对帮助我区引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高层次人才的海外人才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中介机构或个人,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批,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
7、对新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的区属企业,经认定后,区财政按照每人实际支付薪酬1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8、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作为周转住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9、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提供健康指导、医疗咨询等服务。
10、对企业新聘用及来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4.2-8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5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1.8-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3年;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0.6-3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1年或3年。
11、对2020年6月8日以后符合条件的新全职来区就业或创业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特优人才(D类),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12、对当年度通过省认定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万元奖励。
13、对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潍坊注册建立(共建)的研究院、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4、技能人才:对新入选的区首席技师四年管理期内给予每月400元补助;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