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市属开发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根据《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管理办法》(滨科字〔2022〕25号)的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部门会商、会议研究等工作环节,决定将“山东青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第一批)(名单见附件1)、“山东金佰合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第二批)(名单见附件2)分别纳入2022年度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入库备案企业培育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开展对标培育行动,建立入库企业培育台账,创新培训指导服务模式,推动项目、人才、平台、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培育企业聚集,引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二、入库培育企业培育期满一年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科技和税务部门提交上年度已建立的相关规范研发管理和研发费用管理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研发经费预算、研发人员名单、新产品设计方案、研究试验数据或中试试验数据等资料。
三、各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日常管理和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情况,在培育期内于每年11月30日前核定企业培育成长状况及履行相关承诺情况。对不符合入库备案情况的企业,应及时向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提出撤销入库培育资格申请。
四、入库备案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到期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企业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2:2022年度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企业名单(第二批).xls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