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印发《陕西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分队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省防汛抢险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努力实现“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目标,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立足全省江河流域防汛抢险,起草该《陕西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分队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八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建设管理、队伍选定、调度指挥、平时管理、综合保障、考核奖励等内容。突出了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的要求,依托省江河中心自有的水文监测、河务管理、技术服务队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组建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分队,强调各专业分队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同时接受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的调度,细化了各专业分队的选定程序、调度指挥流程,明确了平时管理要求,提出了综合保障措施及奖惩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