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焦作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5 浏览次数:154

焦作市 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开展 2025 年 焦作市 1% 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河南省 1% 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豫政办〔 2024 〕 68 号 ) 要求,经 市 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 2025 年我 市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 我 市 抽中住户 的全部人口,全 市 共抽取约 2.1 万住户、 6 万人。

二 、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零时。

三 、组织实施

为加强 组织 领导 、统筹 协调, 市 政 府决定建立 2025 年焦作市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县(市、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2025 年焦作市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地方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 、经费保障

202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 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2025 年焦作市 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

人员名单

2025 年 1 月 27 日

附 件

2025 年 焦作市 1% 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王朝杰 市委常委、 常务副 市 长

副召集人: 刘文忠 市 政府副秘书长

靳 莲 市统计局局长

王运洪 市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葛向东 市 公安 局 副 局 长

范志峰 市 卫生健康委 二级调研员

成 员: 李旭华 市 委宣传部 四级调研员

张 强 市 教育 局 副 局 长

买林波 市 民族宗教 事务局 副 局长

徐明安 市 民政 局 副 局 长

王咏生 市 财政 局 副 局 长

张 燕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主任

李奕文 市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副 局 长

完志华 市 住房城乡建设 局 副 局 长

王 冰 市 住房 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广玉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高 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高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根据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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