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4〕111号)的有关规定,我厅批准了河南省正大工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申请,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