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已实施完成的林下经济项目进行验收,经我单位组织人员对经营主体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项目的申报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实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联系电话: 0953-8031119 。
附件:2025年度同心县林下经济项目验收结果
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