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口市2025-2026年度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咨询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浏览次数:9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为 我市2025 -2026年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提供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2025 -2026年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咨询服务

(二) 服务 时间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 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

(1)政策研究及解读

及时收集汇总中央、省级资金政策进行分析解读,针对我市项目谋划、申报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每月编制形成政策解读、项目分析月报。

(2)专题培训

开展中央资金、专项债及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与资金申报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3)项目谋划包装与资金申报指导

结合各类资金支持方向,指导业主针对性进行项目包装、谋划。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谋划生成、现有项目包装提升、有针对性的项目辅导服务,为我市项目建设提供建设性意见,并研究形成 2025-2026年度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清单。 在各类资金申报期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辅助开展申报项目审核把关,提高资金申报成功率。申报期间驻场服务时长不少于10天,累计驻场服务时长不少于90天。

2.咨询成果

(1)形成《海口市2025-2026年度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咨询报告》;

(2)形成《海口市2025-2026年度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清单》。

(四) 预算 总控制价

预算费用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包含咨询费、差旅费、专家劳务费、会务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熟悉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各类政策性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常态监控,以及支持领域、项目包装及申报程序,熟悉海口市发展动态及项目发展基础,了解海口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申报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3.法人单位、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咨询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以表格形式列出报价明细,填写报价后打印;

4.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5.单位资信。 申请机构(含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报机构须提供包括咨询 服务机构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

6.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及方法、工作流程、进度安排及驻场服务等;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及各位专家,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职称,并附毕业证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加比选单位公章;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各专业专家每人参与相关行业项目咨询服务业绩表,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承诺函。包括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等。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盘)送至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注明“海口市2025-2026年度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咨询 服务报名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现场送达至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5号楼4003室。

联系电话:0898-68724323

三、评审与公告

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咨询服务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中选公告,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

(二)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撤回或修改,如因材料不实或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委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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