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以下简称:非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有关规定,我区于2025年6月份制定下发《关于推荐申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经过自愿申请、属地申报、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对13个拟评定双阳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共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 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
邮政编码:130600
联系电话:0431--84223405
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0日
初审:袁海军 复审:李兆敏 终审:高冬梅
附件:
拟评定双阳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