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下达136.08亿元支持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5-07-06 浏览次数:12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25年,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6.08亿元,保障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支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安全防线。

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从每人每年6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7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同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相应提高,从每人每月95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68元。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照料补贴标准,分类分档进行补助。此外,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10元;散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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