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10:23 来源:中国报道网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组织镇街环保员、村社干部,赴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4宗涉氟化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庭审,通过沉浸式法治教育,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
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4宗案件,为2024年涉氟化物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涉案的4家玻璃蒙砂作坊通过私设管道,偷排含氟化物的酸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目前,4名涉案人员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千至两万元。在损害赔偿方面,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积极与各案件当事人开展磋商,对未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偿生态环境损失60.2万元。
此次庭审全面披露了案件细节,直观展示了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违法后果及法律追责的严肃性。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观摩,深刻认识到环境违法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还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
此次观摩活动为镇街环保员、村社干部敲响了警钟。多名参与者表示,庭审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成本低,也对日常环境巡查和源头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须进一步强化基层环保工作者守土有责的意识,加强镇街、村社网格化巡查,紧盯废水废气偷排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构建关口前移的基层第一道防线和全民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网。
文 | 杨黛清
通讯员 | 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编辑 | 吴秋兰 梁巧红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