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10

各产业园区运营单位:

为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工作,全面提升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推动租赁透明化、管理规范化,构建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结合《推动规范工业厂房“二手房东”常态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启动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资源库建设工作。现就2025年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实际运营产业园区时间满2年,且运营园区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运营机构。

二、入库要求

申请入库的产业园区运营机构须符合国家规定资质要求,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且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入库申请要求如下:

(一)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内设立的企业,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在所服务的领域具有相当的行业知名度和专业性,具备完整的服务体系,拥有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和成功的服务案例;

(四)在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五)能够主动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要求,开展数据统计相关工作。

三、入库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产业园区运营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入库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核。 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核,运营机构按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三)优选入库。 我局将对初核通过的运营机构进行优选,择优纳入全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资源库。

四、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经营项目主要业绩以及管理经验总结等);

(四)专职运营团队社保清单;

(五)相关资质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提供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ipa701@163.com(邮件标题:“园区运营机构入库-单位名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快递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天安数码城D1栋701,产业园区协会秘书处,13592738683。

本批次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

五、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资源库中优选并推出园区运营机构“白名单”进行发布,优先纳入国有物业和集体资产运营合作商,对接政府招商资源,纳入全市厂房库信息平台推广名录。

各单位在征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园区科,联系电话:0769-22220501。

东莞市产业园区协会,联系电话:0769-22999262。

附件: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培育入库申请表

附件: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培育入库申请表.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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