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7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省转型综改区、长治高新区, 各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进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我们凝练形成了202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支持方向,现予以发布。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支持方向

本批发布重点支持方向共50个,其中聚焦能源转型21个,聚焦产业升级22个,聚焦适度多元发展7个。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具体支持方向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申报主体之间应分工明确、优势互补、责权利清晰,签订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投入比例、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联合共同体,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其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内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限申报1项,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视为同一类别),且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参与计划项目编制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所编制或论证的计划项目。

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团队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5.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经费预算中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6.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7.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立项。

三、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3)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5)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

(7)配套资金承诺书;

(8)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9)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业务受理单位。

申报网址: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om)

(二)申报时限及要求

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5年9月12日17:0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5年9月19日17:00

五、业务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方向1-10

联 系 人: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 索静

联系电话:0351-2029629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1办公室

方向11-14,22-30

联 系 人:信创和大数据科技处 陈慧峰

联系电话:0351-4041100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20办公室

电子邮箱:kjtxcc@126.com

方向15-17,31-37

联 系 人:半导体与新材料科技处 李大赵

联系电话:0351-4060105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17办公室

电子邮箱:kjtxclc@163.com

方向38-43

联 系 人: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 薛强强

联系电话:0351-4046610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111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jkc@163.com

方向18-21,44

联 系 人: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 张杰

联系电话:0351-4043057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nyc@163.com

方向45-50

联 系 人:现代农业科技处 王潇冉

联系电话:0351-4052368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8办公室

电子邮箱:sxskjtxdnyc@163.com

(二)网络申报技术支持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文

联系电话:0351-8065503、0351-7199808

附件: 202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支持方向信息.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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