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 号)要求,现对我县(市、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

附件: 宾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宾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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